前途微信公众号
前途微信公众号
前途微信公众号
下载前途APP
返回顶部
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
企业经营
2020-12-18

政策解读

近日,北京市国资委出台《关于加强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工作的通知》(京国资发〔2012〕4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的出台,标志着我市国有资产进场交易的全覆盖。我市产权交易制度的建立完善、产权交易的市场化,有效地将防治腐败与保证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相结合,防范国有资产流失。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实施以来,通过在产权交易市场公开、诚信、规范地转让企业国有产权,充分发现各类意向受让人,形成了有效的市场竞价机制,避免了暗箱操作,促进了企业国有产权有序流转,推动了国有经济布局和结构调整。市国资委在国有产权转让管理中坚持规范与创新并举,在切实做好规范现有制度的基础上,按照“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推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完善的高度,做好产权交易市场化工作,确保应进必进的同时,推动其他经营、非经营性资产进场交易”的工作要求,逐步加大了创新领域的探索力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了《通知》,在全国率先出台。

《通知》结合出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的实际需要和3号令实施的有关经验,深化细化企业实物资产转让管理,严格了实物资产转让要求,明确了实物资产转让程序,强化了实物资产转让监督检查。《通知》要求我市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将所属重要实物资产转让给境内外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公开进行。主要内容包括:明确了重要实物资产的范围;规定了实物资产转让的可行性研究、内部决策、制定转让方案、确定转让方式、信息披露、确定受让方、交易凭证出具及价款支付等相关程序;要求出资企业制定本企业的实物资产管理制度,指导所属企业规范实物资产转让行为并进行监督检查;由市国资委负责对所出资企业实物资产转让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北交所实物资产转让工作实施指导和监督。


长期致力于解决工作者数据获取痛点、助力工作者执行决策 结合个人提升和组织管理能力,全面助力行业效能发展
快速导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