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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成立成都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营商环境
2020-12-18
 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加强全市尘肺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等10部门《关于印发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卫职健发〔2019〕46号)有关要求,市政府决定成立成都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成人员  
组长:罗强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敬静副市长  
成员:吴玮骐市政府办公厅副主任
谢强市卫健委主任
杨羽市发改委主任
王凯市经信局党组书记
张孝军市民政局局长
薛志明市司法局局长
高翔市财政局局长
苏鹏市人社局局长
张军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李东明市城管委副主任
张俊国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多央娜姆市文广旅局局长
邱向东市应急局局长
袁旭市国资委主任
杨晓涛市医保局局长
张余松市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李文胜市公安局交管局局长  
二、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国家、省关于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的重大决策部署;统筹推进成都市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完成;研究部署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工作的重大事项和重点任务;对全市尘肺病预防、诊断、治疗、康复等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推进尘肺病防治信息化建设;协调推动各地各有关部门(单位)工作落实;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其他事项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健委,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市卫健委主任兼任,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明确1名有关处室负责同志担任联络员。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二)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委托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任务完成后,领导小组予以撤销。

 

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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